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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基會指出,標準檢驗局規定,今年起生產的安全帽不能再設顎杯。但市面上仍然可以買到附有顎杯的安全帽,且多數騎士戴著有危險性的舊帽,為機車族安全著想,政府應要求廠商更新。 消基會指出,高雄市一名婦人三月間騎機車擦撞,身上無嚴重擦傷,但摔倒時下巴先著地,安全帽的下巴顎杯碎裂割入下巴,造成嚴重割傷,須兩次縫合,共縫了廿餘針。
在旗山鎮賣安全帽的陳老闆說,舊式安全帽顎杯有的裡面還黏上鐵片增加硬度。有一名住美濃鎮的鍾姓友人,去年八月間巡田,轉彎未減速滑倒,下巴著地,塑膠殼破裂劃傷臉頰,「好險鐵片沒有彈起,否則後果更嚴重!」 消基會說,顎杯原本是用來保護下巴不因撞擊受傷,但若杯墊材質不佳,被撞裂成有銳角的碎片,彈起會插入眼睛,亦容易劃傷。 消基會強調,企業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,回收商品或除去危害因素,例如除去顎杯再銷售,或免費更換無危險性的替代品,維護消費者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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